學生工作部經費管理制度
學生工作部經費管理制度
為確保學生工作部各項資金合理合法有效地使用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經費預算
各科(室)于每年12月上旬做好第二年經費預算草案交主管部領導匯總,部務會議研究,部長審定后報學校計財處。經費預算應實事求是,并附有預算依據。
2、各科室(各崗位)使用經費前須向主管部領導和部長報告,經部領導同意后方可使用經費。
3、經費審批
經費審批按學校財務制度實行部長“一支筆”簽字制度,發(fā)票先由經手人和驗收人簽字,分管部領導和部長先后簽字后方可報帳。若遇部長出差,則由副部長、副處長簽字。